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规范
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可从两个方面来看:(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我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但如果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的,适用我国法律。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2)外国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他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来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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