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是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由于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到整个共有财产,必然受到其他共有人的权利的制约。因此,按份共有人行使权利时,应按照共有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办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以按照拥有共有财产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共有人行使共有财产损害了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其他共有人有权请求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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