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行为能力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法律关系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要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必须具有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从属于权利能力,没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就无从产生。那么,有权利能力是不是必然具有行为能力呢?对此,在法人和自然人并不相同。在法人身上,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致、对称的,两者同时产生,同时消失,因而回答是肯定的。但是,在自然人身上却不能一概而论。在一些法律关系、尤其是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的法律关系(如婚姻法律关系)中,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不可分的,因而回答是肯定的;在其他各种法律关系中,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却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分离,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充分的行为能力,因而回答是否定的。自然人拥有行为能力,意味着他能够理解并从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行为。由于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往往取决于年龄、体能和智力等方面的因素,各国法律一般据此将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区分为三,即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在法律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可以不依赖于他人而独立从事法律行为的人,被称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只有部分行为能力、只能从事某些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法律活动的人,被称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独立从事法律活动的人,被称为“无行为能力人”。例如,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后者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应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行为能力的概念可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为能力是指从事合法行为的能力,即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广义的行为能力则除了从事合法行为的能力外,还包括从事非法行为的能力。例如,从中国《民法通则》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看,显然采用的是狭义行为能力的概念。

上一篇:行为方式推定 下一篇:行为责任论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包世臣《艺舟双辑》原文与译文(节录)
包世臣《艺舟双辑》原文与译文(节录)
包世臣《艺舟双辑》原文与译文(节录)包世臣简介与解题:包世臣,字慎伯,晚号倦翁、小倦游阁外史,邓石如弟子,安徽泾县人,泾县古名安吴,故人称
妇女祭祀床公、床母
妇女祭祀床公、床母
我国汉族有床神信仰,床神有床公、床母之分。也许是由于妇女在生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民间在床神信仰中,多以“床婆”、“床母”相称,而“
揭秘:曾子去世前为何要换席子?
揭秘:曾子去世前为何要换席子?
孔子的学生中,有一对父子。父亲名叫曾晳,儿子名叫曾参。曾参被后人称为曾子,他受到孔子和父亲曾皙的长期熏陶,对孔子的学说不但理解深
郭开如何陷害廉颇
郭开如何陷害廉颇
古今中外的志士仁人都特别强调爱国主义精神。宋代的陆游曾写道:“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美国总统林肯说:“黄金诚然是宝
黄石公是什么人呢?为什么要给张良一本书?
黄石公是什么人呢?为什么要给张良一本书?
黄石公(约公元前292年-公元前195年),秦汉时隐士,别称圯上老人、下邳神人,后被道教纳入神谱。《史记·留侯世家》称其避秦世之乱,隐居东
召公劝谏厉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召公劝谏厉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出自《国语·周语上》:“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