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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又称“少年人犯罪”。“成年人犯罪”的对称。各国刑法中规定的未成年人的年龄范围有所不同,中国《刑法》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依法构成的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现代各国刑事立法均规定了特殊的处罚原则,主要有:(1)尽量采用非刑罚的处理方法。(2)不适用死刑。刑法上规定有死刑的国家,绝大多数都在刑法或者少年法上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3)限定自由刑的刑期。(4)量刑从宽,放宽缓刑和假释的条件。(5)禁止适用剥夺权利、没收财产、流放等刑种。(6)采用不定期刑。(7)特定的执行刑罚的场所。即把未成年罪犯执行刑罚的场所与成年犯执行刑罚的场所分开,免受其不良影响。(8)不计前科。各国刑法之所以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与成年人犯罪有所区别的相对从宽特殊刑事责任原则,是基于未成年人犯罪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特点,以及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和贯彻刑罚目的的需要。中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刑事责任原则主要有两条:(1)不适用死刑。中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包括不允许判处死刑并宣告缓期2年执行,而不仅仅是说“不执行死刑”,也不是说等满18周岁再判决、执行死刑。(2)从宽处理原则。中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处罚时是从轻还是减轻及从轻减轻的幅度,则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定。(3)执行刑罚的场所特定。按照中国有关刑事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自由刑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人,要在特定的场所即少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中国刑事法律关于未成年犯罪人特殊刑事责任原则的规定,贯彻了中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适当从宽、着眼于教育挽救的刑事政策,也体现了中国《刑法》中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目的在未成年人犯罪上的正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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