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导读]:
作为我国民法重要组成部分的《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侵权责任法》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明确了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和责任方式,就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意见又比较一致的医疗损害、环境污染、产品缺陷、网络侵权、交通事故、动物损害等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对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有以下主要内容:
1.责任构成:明确了过错责任原则,造成损害不必然导致赔偿,而是要看致害人是否有过错。同时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无过错原则。
2.责任方式和免责情形:规定了8种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尤其是对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进行了确定,并第一次从法律的层面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另外,本法中最受关注的焦点之一就是明确了大规模伤亡“同命同价”的规定。据此规定,交通事故、矿难事故中企业经营者即使无过错也须承担法律责任;而对同一事故中的死亡者应给予相同数额的赔偿。
3.责任主体:对各种场合下应由谁承担责任,作了专章规定。
4.常见的具体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包括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第一次在法律中设专章规定医疗损害责任,不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都要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在《物权法》实施之后,《侵权责任法》的出台,使“民法典”的出台又近了一步。在立法机构的部署中,编纂“民法典”之前,还需要制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人格权法。民法总则和婚姻法也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资料补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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