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民法卷 作者:崔洪夫, 夏叔华 朝代:1999-07-01 专题:书籍

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人,简称民事主体。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的一方称为民事权利主体,承担民事义务的一方称为民事义务主体。通常,民事主体既是民事权利主体又是民事义务主体,这是由于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互关联、相互对应的。在双务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既是民事权利主体,又是民事义务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在民事主体之间,所以,至少需有双方当事人参加,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可以是单个的,也可以是多数的,即民事主体又有单一主体和多数主体之分。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王冕好学
王冕好学
元朝末期,出了个有名的画家王冕。从小好学,而家境贫寒。由于读不起书,只好帮着家里放牛。七八岁时,有一天他路过学堂门口,听到里面琅琅
孟子谏齐宣王勿好财色
孟子谏齐宣王勿好财色
一次,有人建议齐宣王拆毁明堂,齐宣王去向孟子讨教:“先生,您说要不要拆毁明堂?”齐宣王孟子答道:“明堂是有道德而能统一天下的王者的殿
孟子为何被荀子所“非”?
孟子为何被荀子所“非”?
“非”带有否定、批判的意思,孟子为何被荀子所“非”呢?且让我们一探究竟。荀子把孔子当做圣人看待,从政治主张、学术思想,到道德情操
秦庄襄王,千古第一大帝嬴政的生父
秦庄襄王,千古第一大帝嬴政的生父
秦孝文王是个悲情君王,等了几十年终于轮到自己当皇帝,却在位仅仅三天,就寂然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在此之前,先王昭襄王,带领着秦国在一统
要离杀庆忌
要离杀庆忌
春秋时期吴国公子光,在伍子青的引荐下结识了侠士专诸,利用专诸刺杀了吴王僚,自己作了吴王,即吴王阖间,但阖间总有一个心病未了,那就是王
秦桧曾向宋高宗赵构提出建立“两个宋朝”?
秦桧曾向宋高宗赵构提出建立“两个宋朝”?
秦桧在未做宰相以前,曾扬言道:“我有两条妙策,可安天下。”当时相位出缺已久,有人问他道:“你既有妙策,何以不言?”秦桧道:“朝廷没有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