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中国刑法罪名。指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对象须为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易燃易爆设备的各种破坏性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实施犯罪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本罪的处罚,中国《刑法》第118条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9条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一篇:破坏选举罪
下一篇: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诸葛亮不遇刘备会隐居一生吗
- 作者:长空星照 来源:新浪博客三国时期是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很多文臣武将都在很年轻时就能出人头地。又因为诸侯都想成就自己的“大业
-
- 孔子为什么选曾子接班 曾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 曾子生于公元前505年,一共活了七十一岁,春秋鲁国人。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孔子,拜在其门下,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勤奋好学,孔子死后将衣
-
- 将介之推局限于忠孝 是对他的矮化!
- 介之推的传说在民间流传开以后,他几乎成为忠臣与孝子的代言人,但尽管如此,历朝历代都有人对介之推的传说提出质疑,如《荆楚岁时记》寒
-
- 介之推是否真的有必要割股侍主?
- 《东周列国志》中描述了一段情景,重耳途径卫国,卫国国君不以礼待之,以至于重耳没有饭吃,“是日,公子君臣尚未早餐,忍饥而行,看看过午,虽有
-
- 董仲舒斥孟子
- 董仲舒与孟子的学术之争是鲜为人知的,可能许多人不相信,但这却是真实的。董仲舒画像这天,几只蜜蜂正在董宅后院飞来飞去忙着采蜜。董
-
- 晋襄公继承君位,皆用父亲生前所用的重臣
- 晋襄公,姬姓,名欢,晋文公之子,母逼姞,继位前称公子欢。晋文公九年(公元前628年)冬天,晋文公去世,公子欢继任晋国国君之位,是为晋襄公。晋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