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上的法律效力
(1)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夫妻间,父母子女之间无条件的互相扶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有条件的互相扶养。(2)夫妻之间,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3)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禁止结婚。根据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4)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5)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之间关系之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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