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法律规范
侵权损害赔偿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因为在侵权责任中,损害赔偿的问题是由侵权行为的法律事实引起的,而侵权行为与侵权行为地之间有某种自然的联系而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还可以保护侵权行为地的公共利益和侵权行为地国家的主权。因为客观情况的复杂性,使得侵权行为的事实构成有时与两个国家或两个以上国家有关,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有利于维护行为地国家的社会秩序,也有利于当事人预见其行为的后果。但由于侵权行为本身的复杂性,特别是由于当前国际交往,科学技术和交通运输业之发展,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基本规则在适用时也有限制,其中有:侵权责任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住所地法;我国法律不认为在我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这一规定很重要,属防御性条款。由于各国法律对于什么是侵权行为的认识不同,对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数额又相当悬殊,为了防止某些国家把侵权范围放得很宽,利用所谓“侵权行为”要求巨额赔偿,我国规定这一防御性排除适用条款。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千里共婵娟:宋朝历史上真实的苏轼、苏辙兄弟
- 月到十五光明少,人到中年万事休。四十岁的苏轼在王安石如火如荼的新政变法中,被排挤出东京开封,到杭州任地方官。一个精神强大的人不
-
- 夸父逐日:史上最早的'跑男'竟是他
- 今天的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之前,有多久之前呢?一直追溯要到中国远古的神话时代。
-
- 诸葛亮不遇刘备会隐居一生吗
- 作者:长空星照 来源:新浪博客三国时期是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很多文臣武将都在很年轻时就能出人头地。又因为诸侯都想成就自己的“大业
-
- 狐堰论法,与晋文公抬杠
- 晋文公问狐堰说:“我把丰富的食物,普遍赐给朝中的人,一杯酒、一盘肉都集中起来宴请宫中的人,壶中的酒不薄,新鲜的肉不存放起来。杀一头
-
- 王翦以重待轻伐楚
- 战斗过程中,王翦率大军深入敌境后,不恃强轻敌,不贸然出战,而是筑垒设防,固守示怯,借以麻痹和松懈楚军斗志,创造良好的作战时机。战机一旦
-
- 晋穆侯攻戎之战,晋穆侯为什么要攻打戎族?
- 晋穆侯攻戎之战是发周宣王执政期间的战争,其时间约从公元前805年开始,一直持续到公元前790年的战争。那么,晋穆侯为什么要攻打戎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