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
当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给以保护,由于这种保护是由国家机关进行的,所以在传统民法中称之为公力救济。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受国家保护的手段包括行政的、刑事的、民事的以及其他各种法律保护手段。通常民事权利遭受侵犯是由于义务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这种国家保护就是民事权利的民法保护。由于民事权利的种类不同,受到的侵犯也不同,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请求也多种多样。根据诉讼请求的内容,可以将民事诉讼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等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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