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中国刑法罪名。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构成要件如下:(1)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管理秩序及其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本罪的犯罪对象限于股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股票”,指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法律凭证;“债券”,指公司或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以下行为之一:①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指以翻版、复制、临摹、描绘、印刷、拓印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综合,按照真券的图案、颜色、文字、形状等仿制而成的虚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②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变造”,指在真实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基础上,以拼接、揭层、涂改、挖补、镶嵌等方式,增加了原来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价值总量的做法。伪造与变造相比,伪造是从无到有的“造”;变造却是从少到多的“变”。“数额较大”,指总面额在5千元以上。(3)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行为人须有为了不法流通,而故意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故意,如是为了炫耀能力或观赏等原因而伪造、变造少量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者,原则上不能成立本罪。(4)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由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构成;也可由法人、非法人单位构成。根据中国《刑法》第17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本罪对自然人的法定刑规定处罚。
-
- 甘罗:秦国的神童使臣
- 甘罗,秦国下蔡人,祖父甘茂,是秦国一位著名的人物,曾担任秦国的左丞相。“将门出虎子,”在他祖父的教导下,甘罗从小就聪明机智,能言善辩,深
-
- 董卓生平
- 董卓诞于永和五年(141年),生来具备过人的怪力,能在马上左右开弓。年少时游历羌胡聚居地,与豪帅结交。后从事耕作,豪帅来访时以谋生的
-
- 晋文侯威胁最大的不是其弟“成师”,而是殇叔
- 周宣王的时候,晋国国君是晋穆公,穆公的太子叫仇,后来又生了个小儿子成师。《左传》和《史记》都记录说,当时就有个叫师服的贤大夫发表
-
- 九天玄女:助黄帝胜蚩尤
- 九天玄女几乎要成为一个战神了。她第一次出现就是在黄帝和蚩尤的恶战中,春秋时又化身越女传授剑法给越国战士,在《水浒传》中又是宋
-
- 李牧之死
- 吕不韦离开秦国后,他的党羽司空马逃往赵国,赵王任命他做赵国的守相。这时,秦国出兵攻打赵国。司空马对赵王说:“文信侯在秦国任丛相,
-
- 魏齐是怎么自己作死的,为何范雎对他要睚眦必报?
- 魏齐这个人是战国时候魏国的国相,就是丞相的意思,是他不分青红皂白就下令鞭笞范雎,让范雎仇恨自己,最终成功逼死自己的。但是,一个是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