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土地使用权抵押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土地使用权变价并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土地使用权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还具有很高的交换价值,这为土地使用权成为抵押权的标的提供了基础。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同于土地抵押,前者是权利抵押,标的是属于用益物权的土地使用权;后者是不动产抵押,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行,只是使土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而土地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仍然受到原土地使用权之期限、用途等限制。由于中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具有固定性,不能进入交易市场,土地使用权在经济实践中起到了替代土地所有权进入交易机制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抵押权标的物。可以作为抵押权标的物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范围的限制,根据中国《担保法》的规定,只有抵押人依法可以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才能用以设置抵押权,耕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设定抵押权。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土地使用权在设定时,适用“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即土地使用权和其上的建筑物共同成为同一抵押权的标的,具体而言,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在土地使用权之上设定抵押权,只能采用法律行为的方式,而且必须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权利登记。据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其登记机关是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这种登记机关分散的规定有很大的弊端,在实践中往往造成权利登记的冲突或登记机关推卸登记责任等现象,应在同一的登记机关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在抵押期间内,在没有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没有法律效力;在债务的清偿期届满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将该土地使用权变价并获得优先受偿。

上一篇:土地使用权 下一篇:土地债务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床母胎记———血管瘤
床母胎记———血管瘤
听到老一辈的人说:如果小孩身体上有一块红色胎记,是床母作记号来的。”到底“床母”作了是什么记号?会不会影响日后的健康?所谓的红色
晋惠公的忘恩负义引发了秦晋两个大国之间战争
晋惠公的忘恩负义引发了秦晋两个大国之间战争
公元前650年,公子夷吾在秦穆公的帮助下重回晋国,并做了晋国的国君,这就是后世称呼的晋惠公。夷吾即位后,秦国大将公孙枝住在晋都,索取
妺喜人物简介 揭秘妺喜是怎么死的!
妺喜人物简介 揭秘妺喜是怎么死的!
相传夏桀攻打过岷山,得到了两位名为琬和琰的美女。这两个女人不仅长得妩媚,还很会跳舞,桀陷入了对她们的迷恋,还把她们的名字刻在了华
秦王“子婴”为始皇弟成蟜子说——补《史记》秦王婴列传
秦王“子婴”为始皇弟成蟜子说——补《史记》秦王婴列传
“子婴”是末代秦王,关于他的出自,由于史书的失载,文献的歧异,至今没有可信的结论。本文参考历来学者的不同意见,重新检讨史料,考订“子
子婴推动了秦朝的灭亡吗?
子婴推动了秦朝的灭亡吗?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巡游途中病逝,赵高、胡亥和李斯合谋发动沙丘之变,由此胡亥登上了天子宝座,并矫诏赐死皇长子扶苏,随后打算对名将
晋文公为何杀介之推,还采取极端行动—放火烧山?
晋文公为何杀介之推,还采取极端行动—放火烧山?
当介之推隐居绵山以后,晋文公放火烧山,实在让人有些想不通。即使是善意的目的,这种暴力性的行为也有一种不和谐之感。究其原因,晋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