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律责任
指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因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司法秩序,影响律师职业形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责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律师的法律责任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按责任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律师的行政法律责任、律师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律师的刑事法律责任。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5月5日通过的《律师法》第7章以专章规定了律师的法律责任。对律师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被处罚律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律师事务所的处罚种类包括:责令停业整顿;撤销律师事务所;被处罚的律师事务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权按律师法处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根据以往实际运作,实施处罚的组织是律师惩戒委员会,律师惩戒委员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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