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民法卷 作者:崔洪夫, 夏叔华 朝代:1999-07-01 专题:书籍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公民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行为应受遗嘱人意思的约束,其行为是以实现遗嘱的内容为目的的,对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继承法方面没有进一步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一般原理和实践中的情况看来,遗嘱执行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且应当能够独立地管理遗产并能够做出执行分配遗产的必要行为的人。遗嘱人指定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以外的人乃至于社会团体等充当遗嘱执行人的,均应从其指定。遗嘱人也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或者遗嘱中指定的人不愿或不能执行遗嘱时,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协商由他们中的一人或数人为遗嘱执行人。当法定继承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应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处理。在没有上述人选的情况下,最后可由遗嘱人所在单位或遗嘱人最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在无人继承的情况下,遗嘱人所立遗嘱多是把遗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或用作社会福利事业的。在此情况下由单位或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是适宜的,因为平常可能正是他们对遗嘱人帮助关心最多,他们对于遗嘱人的情况也较为了解。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中享有的权利有:(1)管理遗产。遗嘱执行人在遗嘱人死后,继承人取得遗产的这一段时间内有权管理遗产。(2)依照遗嘱的规定分配遗产。这是执行人最主要的权利之一,有关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执行人的行为,其他的人都应负不作为的消极义务。(3)取得合理报酬。遗嘱执行人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对此他有权取得合理的报酬。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有:(1)制作遗产清单。遗嘱执行人为便于在继承人中分配遗产,为防止占有遗产的人隐匿、侵占遗产、损害债权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有必要将遗产的状况制作成清单。(2)遗嘱人管理遗产时,应尽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在管理遗产中,遗嘱执行人应对自己的故意和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3)其他。通常指召集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公布遗嘱内容,执行遗赠,将遗产转移给其他继承人等。总之,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职责都是他完成执行遗嘱所必须的,他为执行遗嘱所支出的费用可以从遗产中扣除。

上一篇:遗嘱的执行 下一篇:遗嘱能力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妺喜: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女间谍
妺喜: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女间谍
有施国是与夏朝同时期的一个小国,它的国内有一位叫妺喜的美女很有胆识,商便是在其帮助下灭掉了夏,她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女间谍。
清末代皇帝溥仪:全世界唯一登基三次和退位三次的皇帝
清末代皇帝溥仪:全世界唯一登基三次和退位三次的皇帝
1908年11月的一个寒冷冬夜,宫中突然派出一大队的太监来到醇亲王府,在好一阵手忙脚乱之后,一个半睡半醒的孩子在父亲及乳母的陪同下被
华元如何劝退楚国,使楚、宋休战的?
华元如何劝退楚国,使楚、宋休战的?
春秋时代,南方的楚国渐渐强大起来。楚庄王问鼎中原,意欲称霸诸侯。公元前597年楚兵伐萧,宋国曾派人去救萧,楚庄王决定惩罚宋国,以树立
赵奢识子,赵括纸上谈兵
赵奢识子,赵括纸上谈兵
赵奢,嬴姓,赵氏,名奢。战国时代东方六国的八名将之一,简曰马氏。汉族,赵国人,与赵王室同宗,当届贵族,战国后期赵国名将。赵奢,是战国时赵国
北宋宰相王钦若生平简介 王钦若是怎么死的
北宋宰相王钦若生平简介 王钦若是怎么死的
王钦若字定国,临江军新喻人,北宋初期的政治家,宋真宗时期宰相,主和派势力代表。
范雎劝说秦昭王废宣太后
范雎劝说秦昭王废宣太后
范雎做了秦国的客卿。几年以后,他与昭王的关系日益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