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条件
(1)必备条件:①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即在缔结婚姻关系的问题上,男女双方才有权决定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何时结婚等问题。因此婚姻的成立与否完全而且只能是取决于男女双方当事人,其他任何人不得强迫、包办或予以干涉。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a.当事人自愿。结婚是男女两性的结合、结合与否只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是直接关系到事业上的成败与家庭生活的幸福与否。因此,是否结婚,结婚对象的选择,都应结婚当事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代为同意。同时结婚是两性的结合,因此,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并非是一厢情愿。b.当事人完全自愿。结婚是当事人所处的社会认可的男女两性精神上、肉体上的结合。只希望精神上结合,又不愿尽同居的义务,或只追求肉体上结合,也不是结婚的真正含义。因此,结婚双方当事人对结婚必须是完全自愿。不应有任何附加条件。c.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是男女双方以互爱为基础,自己决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当事人应承担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因此,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包括父母在内的人加以干涉是非法的行为。d.结婚的主体合格。结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其主体必须具有结婚能力。未达到法定婚龄或虽已达到法定婚龄,但丧失行为能力,属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疾病的人,主体不合格,不许结婚。即使双方自愿结合,也不发生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婚。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a.含义:法定婚龄,亦称适婚年龄,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年龄。b.类型:法定婚龄分不可变通的结婚年龄与可变通的结婚年龄两种,不可变通的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年龄,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提前,任何人也无权批准提前。
可变通的结婚年龄,是指法律对结婚年龄做一般原则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前,但除了法律授权可批准提前的机关批准变通的除外。c.在我国,法定婚龄是属于法定最低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首先,应明确,我国的法定婚龄并非是最佳结婚年龄。是综合我国各方面的情况所确定的法律允许结婚的年龄。其次,我国的法定婚龄并非是必须结婚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法律上不确认婚姻关系,已达到法定婚龄,结婚与否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律上不强制,任何其他人也无权干涉。d.我国对婚龄的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结婚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人。但特殊情况除外。如: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降低婚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民航飞行人员(包括飞行、领航、通讯、机务、乘务等)因工作需要,适当提高婚龄,男不得早于26周岁,女不得早于24周岁,大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也不许结婚,运动员在国家队期间不许结婚,解放军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e.法定婚龄与晚婚年龄相区别: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准许结婚的年龄,因此,未满法定婚龄的人不得结婚。而晚婚年龄是我国为了实行计划生育原则而提倡的结婚年龄。不是结婚男女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因此,实践中阻碍已满法定婚龄,并未满晚婚年龄的人结婚是不合法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立法精神的。③符合一夫一妻制:我国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根据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为无配偶的人。即未婚、丧偶、离婚,这样的人才具有结婚的资格。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依法负刑事责任。(2)结婚的禁止条件:①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a.禁止范围。我国婚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即兄弟姊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伯叔,姑与侄、侄女,舅与外甥、外甥女)。b.禁止结婚的原因。各国法律都规定一定范围的血亲不得结婚,是社会伦理道德作用的结果。早在原始社会、封建社会时期有规定:同姓不婚,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得出的优生优育的需求。随着科学发展,人们越来越明确了近亲之间结婚生育,弱智儿童比例高或婴儿的体质弱,多种疾病的遗传率高。因此,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c.拟制血亲间的婚姻问题。关于拟制血亲间的婚姻问题,法律未作规定。但应认为:
拟制直系血亲,不准结婚。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养子女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相同。而且拟制直系血亲之间又处于抚育与受抚育关系,如果法律上允许结婚,势必导致强迫婚,骗婚等违法现象。
拟制旁系血亲之间,只要当事人自愿,就应允许退婚。因为他们之间无血缘联系,又没有习俗上的辈份限制。②禁止结婚的疾病。根据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a.患麻风病未经治愈。麻风病属于恶性传染病,不仅危害对方,而且危害子女。因此,未经治愈者禁止结婚。b.患有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病、白痴,精神耗弱等属于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他们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识和感情,承担法定的权利义务更为不可能。因此,应禁止结婚。还有,虽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但患有传染性或遗传性重大不治之症的人。如艾滋病,性病等,一旦结婚,就会扩大传染源面积,因此,亦应禁止结婚。③不能人道者应禁止结婚。结婚是男女两性结为夫妻的法律行为。夫妻关系包括男女两性精神上与肉体上的结合,夫妻不仅有互敬互爱的权利与义务,同时有同居的权利与义务,同居是以异性之间性生活能力为基础。而不能人道者为性生理有缺陷,不能进行性交行为的人,因此,不能人道者无法承担法定的同居权利与义务,原则上应不准结婚。否则这种婚姻一开始就存在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因素,又有悖于婚姻的本质属性。但欲结婚的双方为不能人道者,且事先双方明知,应准许结婚。
-
- 孔子与孔融什么关系?孔融一生仕途
- 孔子是我国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文化名人。孔融是东汉文学家,鲁国人,字文举,家学渊源,孔融是东汉
-
- 由余是怎样被秦穆公“请”去了秦国
- 有一次,戎王听说秦穆公贤明,就派由余出使秦国,想要向秦国学习。由余的祖先为晋国人,因避乱才逃到西戎,所以由余能说晋国的话。
-
- 华元杀羊招士,和华元为何打败仗有什么关系?
- 公元前607年春天,郑国的公子归生奉楚国之命讨伐宋国。宋国派华元、乐吕率师抵御,与郑师交战于大棘。华元是宋国的右师,主持朝政,但不
-
- 狐偃劝晋文公退避三舍,击退楚军
- 晋文公在各诸侯国的威望很高,很多小国有难,都会找晋文公帮忙。有一天,宋襄公的继任者宋成公写信给晋文公,说楚国要联合三国攻打宋国,请
-
- 殽之战,晋襄公应该负什么责任
- 晋国与秦国是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秦晋之好,既是其互为婚姻的写照,也是双方战略结盟的象征,成为盟国之间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襄大业
-
- 商均墓为何历经多年仍受到虞城世代百姓的祭拜
- 商均虽然被太史公定论为不肖,没有能力承继帝位,可能不是一位出色的政治领袖,但他绝对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海内经》说,义均是始为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