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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之一。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成为一物、不能识别或识别费用过大的事实。混合后形成的动产,称为混合物。混合的构成,一般须具备两项要件:(1)须不同所有权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动产混合。具体情形包括固体与固体的混合、液体与液体的混合、气体与气体的混合以及各种形态物质之间的相互混合。(2)混合后不能离析为原物或虽能离析但费用过高。例如,酒与酒的混合、大米与大米的混合等。混合产生以下效果:(1)原则上各动产所有人按其混合时的价值共有混合物;(2)混合后的动产有可视为主物者,由主物所有人取得混合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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