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保付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支票付款人以承担支票上绝对付款义务为目的,在支票上记载“照付”、“保付”或其他同义文句的一种票据行为。支票的保付具有以下特征:(1)保付是支票专有的一项制度,目的在于确定付款人的绝对付款义务。(2)保付一经作出后,保付人即成为支票上的惟一债务人,其他债务人包括出票人和背书人均免除责任。此点与汇票承兑不同,汇票的承兑人只是第一债务人,付款人承兑后,其他债务人仍需负第二债务人的担保责任。(3)保付只能由支票付款人作出。此点与票据保证不同。就票据保证而言,除票据债务人以外,其他任何人都可以作票据保证人。(4)保付必须对支票金额的全部为之,而承兑可以有一部分承兑,票据保证亦有一部分保证。(5)保付后的支票不再存在追索权问题,因为付款人以外的票据债务人已经全部免责。而经承兑的汇票被拒绝付款后,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票据保证人清偿后,亦可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作出保付的支票付款人称作保付人。支票付款人并无必须保付的义务,支票付款人作保付通常是根据其与出票人之间的约定。保付是要式行为,支票付款人同意保付后,应于支票上记载“照付”、“保付”或其他同义字样,并且签章。保付具有以下效力:(1)付款人作出保付后即成为支票上惟一债务人,负绝对付款责任。即使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没有资金,出票人撤回付款委托,或者付款提示期间已过,付款人仍须付款。(2)出票人与背书人的担保责任均得以免除。即使付款人不付款,持票人也不能向出票人或背书人行使追索权。(3)持票人取得绝对的付款请求权。即使提示期间已过,支票发行已满1年,出票人受破产宣告,出票人已无资金,持票人仍可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但持票人如果丧失保付支票,则不得请求止付。

上一篇:保单质借条款 下一篇:保付支票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由余是怎样被秦穆公“请”去了秦国
由余是怎样被秦穆公“请”去了秦国
有一次,戎王听说秦穆公贤明,就派由余出使秦国,想要向秦国学习。由余的祖先为晋国人,因避乱才逃到西戎,所以由余能说晋国的话。
古代庙号和谥号是什么意思?末代皇帝溥仪庙号和谥号是什么?
古代庙号和谥号是什么意思?末代皇帝溥仪庙号和谥号是什么?
一般认为,庙号起源于商朝,如太甲为太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高宗(成汤有可能是太祖)。庙号最初非常严格,按照“祖有功而宗有德”的标凖
双头鸡不叫说明有灾难?双头鸡是什么?
双头鸡不叫说明有灾难?双头鸡是什么?
这是一关于双头鸡的故事,据说与王莽篡位有关,一起来看看……双头鸡汉武帝太初二年,大月氏国给汉武帝造贡上一只长着两个头、四只脚、
张仪连横
张仪连横
战国末期,秦惠王任用张仪做国相,用连横政策对付诸侯的合纵政策,取得巨大成功。张仪先后去魏国四次,终于劝说魏哀王尊秦王为帝。接着,张
苏秦张仪巧遇鬼谷子
苏秦张仪巧遇鬼谷子
战国时,在青溪鬼谷这个地方,居住着一位隐士,真实的姓名谁也不知道,人称鬼谷子。相传他常去云梦山采不死药,不知是吃药对了门路,还是练功
宋端宗 - 在流亡途中受惊而死的南宋幼帝
宋端宗 - 在流亡途中受惊而死的南宋幼帝
宋端宗赵昰(公元1269-1278年),南宋第八位皇帝,庙号端宗,谥号裕文昭武愍孝皇帝,又有史称宋帝昰。宋端宗赵昰(1269年7月10日-1278年5月8日,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