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中国《刑法》罪名。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可根据具体行为分别成立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对象是淫秽物品。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以及其他淫秽物品。(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所谓制作,是指生产、制造、录制、摄制、编写、绘画、印刷、洗印等创造、产生淫秽物品的行为。所谓复制,是指对已有的淫秽物品进行重复制作的行为,包括复印、扩印、拓印、翻印、翻拍、转录、抄写、复写等。出版,是指出版单位将淫秽作品进行编辑、剪辑、制版、印刷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以及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行为。贩卖是指贩入卖出等有偿转让淫秽物品的非法行为。传播,是指通过播放、陈列、出租、出借、发行、散发、传送、邮寄、赠送等方式使淫秽物品让不特定或者多数人感知、散布、流传的行为。上述多种行为,实施其一,即可成立本罪。(3)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具有牟利目的。(4)本罪的主体是自然人或者单位。中国《刑法》第3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思想家曾子的故里在哪里 曾子的后人是谁
思想家曾子的故里在哪里 曾子的后人是谁
曾子生于公元前505年,一共活了七十一岁,春秋鲁国人。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孔子,拜在其门下,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勤奋好学,孔子死后将衣
九天玄女为何称为“风水圣姑”?
九天玄女为何称为“风水圣姑”?
九天玄女又叫玄女,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女神,这位女神后来被道教所信奉,成了道教中著名的女仙。
秦庄襄王,千古第一大帝嬴政的生父
秦庄襄王,千古第一大帝嬴政的生父
秦孝文王是个悲情君王,等了几十年终于轮到自己当皇帝,却在位仅仅三天,就寂然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在此之前,先王昭襄王,带领着秦国在一统
项燕与项羽的关系
项燕与项羽的关系
项燕是楚国的大将,而且项家世代都是楚国的将领,楚国最后被秦国灭国也是因为项燕在最后一次抗秦的战役中失利,这一切是不是都看起来非
岳飞精忠报国、壮志未酬的民族英雄
岳飞精忠报国、壮志未酬的民族英雄
【点击英雄】岳飞(1103-1142),是南宋的抗金名将,也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人,出身农民家庭。少年时,他爱读《
刘备与赵云
刘备与赵云
《三国演义》第四十一回:刘备为曹操大军追杀,与主力走散。忽糜芳赶来道:“赵子龙反投曹操去了也!”刘备斥道:“子龙是我故交,安肯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