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
指据以充当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资格。它是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民事权利能力一词是学者弗郎兹·冯·蔡勒(Franz von Zeller,1753-1828)在其起草的奥地利民法典中第一次在法律上使用的,由于承认一般的权利能力,使该法典成为取向私的自治的法典。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在法律上规定了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的原则,如奥地利民法典第17条、法国民法典第8条、瑞士民法典第11条,均明文规定一切自然人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相对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它包括享有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对于民事主体的现实权利而言,它还是一种可能性,因此享有这一资格并不等于实际取得民事权利。能否在实际上享有民事权利,除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外,还必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有其他法律事实。民事权利能力与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主体死亡,民事权利能力即随着消灭,而且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转让与抛弃。在现代国家,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它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法律也规定某些权利能力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后才能够享有,如结婚权。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由法律和其章程决定,因此,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和内容是不同的。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唐代著名诗人韦应物身世之谜
- 关于韦应物的世系。京兆杜陵韦氏,是关中的世家大族。所以,有关韦氏先祖世系的材料比较丰富。韦应物墓志所记叙其先祖至逍遥公韦夐,与
-
- 晋惠公和秦穆公互嫁公主,但秦晋之好未必好!
- 秦国和晋国为借粮食的事打起来了。首先,晋国遇上饥荒,晋惠公派大夫庆郑,到西邻的秦国买粮食。秦国觉得不能为富不仁,秦穆公说:“天灾流
-
- 郭开如何陷害廉颇
- 古今中外的志士仁人都特别强调爱国主义精神。宋代的陆游曾写道:“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美国总统林肯说:“黄金诚然是宝
-
- 赵奢识子,赵括纸上谈兵
- 赵奢,嬴姓,赵氏,名奢。战国时代东方六国的八名将之一,简曰马氏。汉族,赵国人,与赵王室同宗,当届贵族,战国后期赵国名将。赵奢,是战国时赵国
-
- 商均墓在哪里?商均墓介绍
- 商均墓位于虞城县北 12 .5公里的利民镇 (原虞城县城) 西南。现存墓高4米 ,直径35米。据《虞城县志》记载:“虞帝子商均墓,位于城西南
-
- 宋端宗 - 在流亡途中受惊而死的南宋幼帝
- 宋端宗赵昰(公元1269-1278年),南宋第八位皇帝,庙号端宗,谥号裕文昭武愍孝皇帝,又有史称宋帝昰。宋端宗赵昰(1269年7月10日-1278年5月8日,昰: